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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赔偿后是否可以避免坐牢

母** 海南-省直辖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11.27 18:22:59 365人阅读

诈骗赔偿后是否可以避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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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诈骗赔偿后不一定能避免坐牢,是否坐牢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赔偿仅为影响量刑因素之一。
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赔偿被害人损失属于退赃退赔情节,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诈骗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在赔偿后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且认罪认罚,有可能被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然而,对于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情况,即便进行了赔偿,司法机关依然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诈骗罪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还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破坏,刑事处罚具有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功能。若遇到涉及诈骗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27 20: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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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赔偿后不一定能免予刑罚。赔偿被害人损失是退赃退赔情节,可在量刑时从轻,但不意味着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若诈骗情节轻微,赔偿后获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存在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
3.然而,若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即便赔偿,司法机关也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诈骗罪不仅侵犯被害人财产权,还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刑事处罚有惩罚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4.总之,诈骗赔偿后是否坐牢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赔偿只是影响量刑的因素之一。建议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谅解,同时认罪认罚,以争取更有利的处理结果。

2025-11-27 20:0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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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诈骗赔偿行为本身属于退赃退赔情节,其作用是在量刑时可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但不能直接免除刑事责任。
(2)当诈骗情节轻微时,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这种情况下存在被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性。
(3)然而,若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即便进行了赔偿,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发挥刑事处罚的惩罚、预防犯罪功能,依然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总体而言,诈骗赔偿后是否坐牢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赔偿仅为影响量刑的一个因素。

提醒:
诈骗后果严重,不要抱有赔偿就能免刑的侥幸心理。遇到不同诈骗案情,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1-27 19:4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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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尽量避免坐牢,在诈骗后应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真诚悔悟,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二)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现出认罪认罚的态度。
(三)若情节轻微,可通过律师等向司法机关提出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025-11-27 19:12: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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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后赔偿被害人损失,这属于退赃退赔,量刑时可从轻,但不意味着不用坐牢。

2.若诈骗情节轻,赔偿且获谅解,嫌疑人认罪认罚,可能不起诉或免刑。

3.若诈骗数额大、情节重,即便赔偿,司法机关也会依法追责。因为诈骗破坏经济秩序,刑事处罚有惩防作用。所以,赔后是否坐牢需结合案情判断,赔偿只是影响量刑因素。

2025-11-27 18:26:06 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酒后未遂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  法律依据:一、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羁押期限。(1)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阶段:《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3)审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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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28 747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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