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居期间财产并非必然平均分割。由于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保护,处理财产分割时,有约定的应遵循约定。
2.若没有约定,能证明归属一方的财产归该方。不能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按份额分割;共同共有要综合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出资等因素确定份额,而非简单平均分配。
3.例如一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房产归出资方,若另一方有出资证据,可主张返还出资款或按出资比例分割增值部分。
建议在同居前可签订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避免纠纷。同居期间注意保留财产出资等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不受婚姻法律保护。在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时,当事人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2)若当事人没有约定,能证明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会归该方所有。而不能证明的,通常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一般共有包含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分割时按份额分配;共同共有则要综合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情况等因素确定各自份额,并非简单平均分割。例如一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房产通常归出资方,但另一方若能证明出资,可主张返还出资款或按出资比例分割增值部分。
提醒: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情况复杂,建议妥善保存出资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处理同居财产分割时,先查看有无相关约定,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分割财产。
(二)若没有约定,能证明财产为一方所有的,归该方。比如一方能拿出购买某物品的付款凭证等证据。
(三)不能证明归属的,按一般共有处理。按份共有的按份额分配;共同共有的综合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出资等因素确定份额。
(四)若一方出资购买房产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归出资方。另一方有出资证据的,可主张返还出资款或按出资比例分割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1.同居财产分割不一定平均分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保护,分割财产时,先看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2.无约定时,能证明归一方的财产,归该方。不能证明的,按一般共有处理。按份共有按份额分配;共同共有要综合贡献、出资等确定份额,不简单平分。
3.如一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名下,通常归出资方。另一方有出资证据,可主张返还出资或按比例分增值部分。
结论:
同居期间财产并非一定平均分割,处理时先看有无约定,无约定则按不同情况处理。
法律解析:
由于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保护,在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时,若当事人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分割财产。若没有约定,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归该方所有;不能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包含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按份额分配,共同共有则需综合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情况等确定各自份额。例如一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房产通常归出资方,若另一方有出资证据,可主张返还出资款或按出资比例分割增值部分。所以,同居财产分割并非简单平均分割。如果您在同居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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