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临夏法律咨询 > 临夏破产清算法律咨询 > 申请破产是诉讼吗

申请破产是诉讼吗

张* 甘肃-临夏 破产清算咨询 2025.11.26 06:57:31 374人阅读

申请破产诉讼

其他人都在看:
临夏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临夏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申请破产与普通诉讼不同,它属于广义司法程序。债务人或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目的是通过法定程序清理债务、解决困境。
(2)普通诉讼主要解决平等主体间的民事争议,像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重点在于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承担。
(3)破产申请则是开启破产程序,由法院主导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以实现公平清偿债务。
(4)破产程序中虽存在类似诉讼的环节,如债权确认之诉,但整体是特殊司法程序,受专门破产法律规定流程和规则约束。

提醒:申请破产程序复杂,不同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26 14:15:03 回复
咨询我

(一)如果是债务人申请破产,需准备好企业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二)如果是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要提交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的证据等材料,同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三)进入破产程序后,要按照法院指定的管理人要求,配合进行财产管理、变价和分配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2025-11-26 12:49:16 回复
咨询我

1.申请破产虽不算普通诉讼,却属于广义司法程序。它是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通过法定程序清理债务、摆脱困境的请求。

2.普通诉讼用于解决平等主体间的民事争议,像合同、侵权纠纷等,目的是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而破产申请是开启破产程序,由法院主导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与分配,以公平偿债。

3.破产程序中有类似诉讼的环节,如债权确认之诉,但它是特殊司法程序,有专门法律规定流程和规则。

2025-11-26 10:50:3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申请破产不属于普通意义的诉讼,而是广义的司法程序。
法律解析:
普通诉讼主要解决平等主体间的民事争议,目的是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与责任承担,像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都属于此类。而申请破产是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其核心是通过法定程序清理债务、解决困境。在破产程序里,由法院主导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以实现公平清偿债务。尽管破产程序中存在如债权确认之诉这类类似诉讼的环节,但整体而言,它是一种特殊的司法程序,有着专门的破产法律来规定流程和规则。

如果大家在破产申请或其他法律事务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26 08:51:37 回复
咨询我

1.申请破产属于广义司法程序但非普通诉讼。普通诉讼主要解决平等主体间民事争议,确定权利义务与责任承担;而破产申请是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通过法定程序清理债务、解决困境。
2.破产申请启动的破产程序由法院主导,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以公平清偿债务。尽管其中存在如债权确认之诉这类类似诉讼的环节,但整体是特殊司法程序。
3.鉴于破产程序的特殊性,当事人申请破产时要熟悉专门的破产法律规定及流程规则。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确保准确完整,以保障程序顺利进行。参与破产程序各方需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推动债务清理工作高效开展。

2025-11-26 07:46:36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企业进入破产宣告程序后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应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等等。正是基于类似上述法律依据,所以,在破产清算的法律实践中,在不少地方,破产企业清算组拥有公章,直接以自己作为机构的名义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催收债务、对外签订让破产企业承担法律义务的合同、向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分配财产或提起有关民事诉讼等。很显然,这等于将破产企业清算组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放到了与破产企业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相等同的位置;而且,从形式上看,破产企业清算组作为一个机构或组织在主体资格方面已完全替代了破产企业本身。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破产企业管理人可以代为参加诉讼,但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破产企业管理人不应是一个离开破产企业而存在的组织或机构,它属于破产企业内部的特殊表意机关(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破产企业管理人成员若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违法有损害破产企业债权人利益、破产企业职工利益、国家利益或破产企业股东利益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由管理人成员个人承担。破产企业管理人没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对外不应具有民事主体法律资格,若需对外签约或诉讼,不能以自己名义而应当以被破产企业名义组织实施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人民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