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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王** 内蒙古-巴彦淖尔盟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25 09:29:12 458人阅读

受赠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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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若无特别说明,受赠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该财产共同享有权利。
(2)当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时,例如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写明,那么该财产就仅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享有相关权益。
(3)婚前的赠与,一般属于受赠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的性质较为明确,不会因婚姻关系而改变归属。

提醒:在涉及财产赠与时,要注意留存好赠与相关的证据,如赠与合同等。不同的赠与情形财产归属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25 13:4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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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要和赠与人沟通,明确是否仅赠与夫妻一方,若不想成为共同财产,可让赠与人通过赠与合同写明只赠与一方。
(二)若在结婚前接受赠与,留存好相关的赠与证明材料,以确认该财产为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25-11-25 13:40: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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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存续期间受赠财产,若赠与人未明确只给一方,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若明确只给一方,比如写在赠与合同里,就是受赠方个人财产。

2.结婚前受赠的财产,一般是受赠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判断受赠财产性质,重点看赠与时间和赠与人的明确指向,不同情况归属不同。

2025-11-25 12:0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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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受赠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赠与时间和赠与人是否明确赠与指向来判断,婚姻存续期间无明确只赠一方表示的为共同财产,有明确表示的为个人财产,婚前赠与一般为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赠与人没有明确说明财产仅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受赠财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对婚姻关系中双方权益的综合考量。相反,如果赠与人通过赠与合同等方式明确表示财产只赠与夫或妻一方,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这尊重了赠与人的意愿。而在结婚前受赠的财产,通常属于受赠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其发生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在实际生活中,财产性质的判断会涉及诸多复杂情况,若遇到关于受赠财产性质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准确了解自身权益。

2025-11-25 10:1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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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赠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赠与时间和赠与人的明确指向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赠与人未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受赠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明确表示只赠与夫或妻一方,如通过赠与合同写明,该财产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而结婚前的赠与通常属于受赠方婚前个人财产。
2.为避免财产归属纠纷,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若想让财产仅归一方所有,应通过书面赠与合同等方式明确赠与指向。夫妻双方也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以保障各自合法权益。

2025-11-25 09:55:04 回复

婚后一方受赠或者继承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付先生的叔叔付老定居国外多年。1998年10月付老为参加付先生和夏女士的婚礼而回国探亲。回国期间付老委托付先生帮其购置了两套房屋。其中一套留给了付先生婚后居住,另一套准备将来归国养老时居住。2000年付老因健康状况恶化决定不再归国定居,并从国外寄来了赠与书,决定把国内的两套房屋赠送给付先生夫妇。当年付先生将两套房屋过户到了自己名下。2003年付老去世。目前,付先生和夏女士因面临离婚而在房产问题上产生了争议。争议焦点:该两套房屋应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律师解答:该两套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首先,付老的赠与书中载明的受赠人是付先生夫妇而不是付先生个人。在赠与人意思表示明确的情况下应以赠与书中的受赠人确定房产的权利人。其次,付先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房产,因此即使是付老对受赠人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况下,该房产也应认定为付、夏俩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因为房产证登记在付先生名下,就认定该两套房产是付先生的个人财产。法律分析:对于一方婚前继承或受赠所得的房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均属于该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对于一方婚后受赠所得的房产,除非赠与声明或协议中明确了只归受赠人一方个人所有,否则,该房产属于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婚后继承所得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考察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根据何种方式继承所得,即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遗赠。然后区别情况做如下认定:1、对于法定继承所得的房屋,由于被继承人并未留下遗嘱,故此种情况下,一一方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对于遗嘱继承所得的房屋,则应考察遗嘱的内容,如果遗嘱中指定了房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对于遗赠所得的房产处理方式同遗嘱继承。遗赠和遗嘱继承的依据都是被继承人设立的遗嘱。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受遗赠人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必然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除非遗嘱中指定了房产只归受遗赠人一方所有,否则,该房产属于受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提示: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房产,只有在赠与人明确表示房产归受赠人一方所有的情况下,该房产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一方婚前和离婚后受赠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均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条规定仅仅是明确父母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权属,那么对于受赠股权是否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一方接受赠与,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只赠与一方,则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婚后单方接受股权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股权或是请求分割股权对价款。那么,接受股权赠与后工商登记为夫妻一方,是否可以视为只赠与一方呢在实践中,赠与人在向受赠人赠与财产时,很少会把受赠人配偶名写加到登记名册上,并且股权加名还要受到优先购买权等法律限制,因此,不能将工商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进行链接而认定为股权为工商登记一方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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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夫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算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在婚姻期间,赠与行为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资产,然而这种情况也存在例外。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持续阶段内,夫妇二人从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中所得到的财产,都应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然而,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指出该财产仅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将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

    2024.10.18 1074阅读
  • 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赠与,能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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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06 185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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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在法律层面,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均有权平等处置。若一方瞒着另一方,擅自将共有财产送给他人,另一方有权追讨。不过,要是受赠人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价格,原财产所有人不一定能全额要回财产。

    2024.10.03 1569阅读
  • 夫妻共同财产能不能赠与一方

    专业解答夫妻共有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若一方想将共有财产赠予他人,必须经对方同意,并且双方要协商一致并确认赠予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赠予有效。若一方擅自赠予,可能会因为对方不认可而导致赠予无效,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所以,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时,双方都要谨慎对待,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024.10.01 128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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