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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啥时候递交材料

张* 北京-怀柔区 离婚咨询 2025.11.25 01:03:35 324人阅读

起诉离婚后啥时候递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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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立案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起诉状要记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不符合则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新证据或补充材料可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一审普通程序举证期限不少于十五日,二审提供新证据的案件举证期限不少于十日。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提前准备齐全立案所需材料,保证起诉状内容完整准确。
2.密切关注法院审查进度,若遇不予受理裁定,及时咨询原因并补充完善材料。
3.牢记举证期限,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新证据或补充材料,避免影响诉讼进程。

2025-11-25 06:1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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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起诉离婚立案阶段需准备诸多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婚姻关系、当事人身份等关键信息。
(2)起诉状的内容有严格要求,要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清晰准确地表达诉求。
(3)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不符合则裁定不予受理。
(4)立案后,若有新证据或补充材料,要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举证期限不少于十五日,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少于十日。

提醒:
起诉离婚立案材料务必准备齐全准确,严格按照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交证据,不同案情所需材料和应对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5 04:2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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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起诉离婚立案时,要确保准备齐全材料,仔细检查起诉状内容,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同时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二)收到法院审查结果后,若立案成功,留意举证期限,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好新证据或补充材料并提交。
(三)对于举证期限,要清楚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合理安排举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025-11-25 03:2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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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离婚立案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如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起诉状要写清原被告信息、诉求及理由。
2.法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七日内立案并通知;不符合则裁定不受理。
3.立案后,有新证据或补充材料,可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举证期不少于十五日,二审提供新证据案件不少于十日。

2025-11-25 02:06: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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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起诉离婚立案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在七日内立案,立案后可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新证据或补充材料。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民事诉讼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在立案阶段就需准备好必要材料。起诉状要清晰记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其他如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也是证明婚姻关系、当事人身份等情况的关键。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便会在规定的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则裁定不予受理。立案之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若有新证据或补充材料,可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如果在起诉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对材料准备和举证期限等规定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25 01:16:05 回复

应当提供原件,如果提供原件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经复议机关进行核对  申请行政复议请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一、公民个人提出申请的,须提交: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参考格式  (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亲属申请复议的,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单位提出申请的,须提交: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参考格式  (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成立批复(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九)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注: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办法,没有开庭质证的程序,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争议,我办在签收申请材料时,对提交复印件的须核对原件,请予理解。)  你的问题解决办法,可以到原机关索取生效的规范法律文件或者不复议,直接行政诉讼解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司法鉴定怎样递交材料(一)申请表;(二)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三)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四)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五)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六)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七)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八)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九)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二、司法鉴定在什么情况下启动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权或负有举证责任,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鉴定用、的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三、司法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二)鉴定费用的减免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三)收费标准的确定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司法鉴定费用本地化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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