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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无需特别程序,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效力消灭。若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出租人无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不过出租人应提前合理期限通知。
2.若一方想收回土地,另一方需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若租赁期间有添附情况,按合同约定或公平原则处理添附物归属与补偿。
3.建议双方在合同到期前就续租或终止事宜进行沟通。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应提前做好准备。处理添附物时,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避免纠纷。
2025-11-24 15:1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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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无需额外解除程序,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效力自然消灭。
(2)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继续使用土地,出租人未提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过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在此情况下,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3)到期后一方想收回土地,另一方应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土地有添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或公平原则处理添附物归属及补偿问题。
提醒: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处理时,要注意遵循法定程序和约定,处理添附物时易生纠纷,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24 14:3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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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不用专门走解除程序,合同到期权利义务履行完,效力自然消灭,当事人无需额外操作。
(二)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用土地,出租人没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能随时解除合同,不过出租人解除得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三)到期一方想收回土地,另一方要把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若承租人租赁期间有添附,按合同约定或公平原则处理添附物归属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025-11-24 12:4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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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即自动终止,无需额外解除程序,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合同效力自然消失。
2.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继续用土地,出租人未提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双方都能随时解除合同,不过出租人要提前合理时间通知。
3.到期一方想收回土地,另一方需恢复原状并返还。若租赁期有添附情况,按合同约定或公平原则处理添附物归属与补偿。
2025-11-24 12:3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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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无需特别解除程序。若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出租人未提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约,出租人解约需提前合理通知。到期一方收回土地,另一方应恢复原状返还,有添附情况按约定或公平原则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效力自然消灭,所以土地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当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土地,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基于法律认可,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过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均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为保障承租人合理安排,出租人解除合同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若一方要收回土地,另一方恢复原状返还土地是合理的后续处理方式。若存在添附情况,按合同约定或公平原则处理能平衡双方利益。如果您在土地租赁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24 12:22: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