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不影响担保人担保期限。若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约定,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要是约定不明,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解决方案就是看合同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按法定来。债权人要在期限内找担保人担责,不然担保人可免责。
2025-11-20 15:46:56 回复专业解答按照咱们中国的《民法典》第6903条的规定,假如说那个欠债的人突然死了,那他的担保期限也过了,但债权人没有在这段时间内去法院起诉他或者去找仲裁机构申诉,或者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债权人又没在保证期内向保证人提出要他来负责这个债务,那么保证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还钱。也就是说,如果那个欠债的人死的时候,担保期限已经过去了,而且债权人也没有采取任何法律手段,那么保证人就可以用这条法律条款来摆脱自己的责任。
专业解答要是有人给你做保证,但没他书面答应你就同意那个人把债全转,或者只转了一部分,那这个保证人就不用再对剩下的那部分负责了。也就是说,如果那个欠钱的人死掉了,那这个保证合同还能不能生效,就看这个保证人是不是也同意了这个债的转移。如果保证人没在纸上写下“我同意”,那他就有可能不用再为这个债负责任了。但是,这不代表这个保证合同就是无效的,只是说保证人的责任可能会被免掉。
专业解答咱们国家的法律里头,欠债的人死了并不会让这个保单就失效。根据我们来之不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和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保单的类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单,另一种就是连带责任保单。如果你在签保单的时候已经把保单的类型写得清清楚楚了,那就按照你们自己的约定来办;要是没写或者写得模棱两可的话,那就要按照一般保单来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有的时候如果你家里人是机关单位的负责人们,那就不能给别人做保证了,因为规定里说了,机关法人不能做保证人。还有种情况就是那些热心为了社会做好事的非营利性公司、团体,也是不能随便给人做保证人。但是如果你的家人不属于这两种情况的话,也就是说他们既不是机关单位的领导,也没有把做好事当作纯粹的利益目标,那他们是有可能给你提供保证的。
专业解答依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类型的保证合同均应视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属关系,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亦将失效,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在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情况下,如涉及到债务人、保证人以及债权人三方中的任一方存在过失行为,则应根据其各自的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债务人的离世并非必然导致保证合同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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