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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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面证明算遗嘱,虽没公证但有村里人见证,有一定效力。先确定房子是否是父亲个人财产,若再婚期间购买,继母也有份。若属父亲个人财产,女儿可凭书面证明和村里见证人的证明等材料,去办理过户。若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让法院确认遗嘱效力,凭判决过户。
2025-11-19 20:25:01 回复专业解答确定子女上学资格需具体分析。家长拥有房屋但未获房产证,可前往社区申请居住证明,证明子女长期稳定居住,从而被认定为学区居民。若家长租赁房屋,需提供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盖章的租赁合同原件,根据合同起止日期判断长期居住行为,确定子女是否符合入读条件。
专业解答只有法院的判决书房子没有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并不能证明房子的产权归属,因为房产的归属应该是以房管局的登记为准的,正常情况下拿到法院的判决书以后,应该及时办理过户,即便对方不配合,也可以凭借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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