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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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协议时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避免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
(二)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不能约定违法犯罪的内容。
(三)若发现协议显失公平,符合法定条件时可及时向法院请求撤销。
(四)不能利用协议逃避法定义务,如逃避债务,否则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通常,签订放弃婚姻内财产协议是有效的。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受法律保护。
2.夫妻能约定婚内和婚前财产的归属,放弃财产协议就是一种归属约定。
3.若协议显失公平,满足条件时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若涉及逃避法定义务,协议可能无效。
结论:
签订放弃婚姻内财产协议通常有效,但存在显失公平或逃避法定义务等情况时,可能被撤销或认定无效。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双方有权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放弃婚姻内财产协议可视为对财产归属的约定。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过程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过,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当事人在满足法定条件时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并且,若协议涉及逃避法定义务,如逃避债务等,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如果在签订或履行此类协议时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签订放弃婚姻内财产协议通常有效,前提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内容不违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是基于法律对夫妻财产约定自由的认可。夫妻可对婚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属进行约定,放弃婚姻内财产协议就属于此类约定。
2.不过协议存在特殊情况。若显失公平,满足法定条件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若涉及逃避法定义务如逃避债务,可能被认定无效。
3.建议签订协议前双方充分沟通,确保意思表示真实;仔细审查协议内容,避免出现违法或显失公平条款;遇到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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