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我把店卖给亲戚3万元,但是也没有合同,也没有发票,到现在没给钱,五年过程中他还给我要钱,2000元,两天后给,一直不给,等一年后我收到了开店时候的押金,5000元,他听到后给我打电话要这个钱,我们不给,上年他卖了这个店,然后她给我说我亏了很多钱,现在找他要钱他老婆说还要给他们钱,他们亏是我的问题,现在也没有发票,也没有合同不知道该怎么办
虽然没合同和发票,但买卖关系存在。你可收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店卖给亲戚及价格的证据。开店押金是你应得,不用给对方。亲戚卖店盈亏与你无关。拿着证据和对方协商要钱,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2025-11-17 23:17:38 回复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支付金钱债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你这种情况核心在于如何证明3万元店铺转让款的存在以及对方拖欠的事实。由于缺乏书面合同和发票,您需要依赖其他证据来构建完整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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