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和好意愿时,夫妻双方可自行坦诚沟通,了解彼此想法和需求,也可找专业婚姻家庭咨询师,在其引导下修复感情。
(二)感情破裂且双方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办离婚手续。
(三)一方想离另一方抵触,想离婚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诉讼中双方要提供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双方有和好意愿:可自行沟通,也能找专业婚姻家庭咨询师调解,修复感情。
2.感情破裂且意见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就财产、子女等问题协商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过冷静期后办手续。
3.一方想离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方可起诉,法院先调解,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离。诉讼中双方要提供证据保障权益。
结论:
闹离婚的夫妻若有和好意愿可沟通或找咨询师调解;感情破裂且能达成一致,可签协议办离婚登记;一方想离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方可起诉,法院调解无效且感情破裂会准予离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夫妻有和好意愿,沟通或专业调解有助于修复感情,维护婚姻关系。若感情破裂且双方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按程序办理离婚登记,能和平解除婚姻。当一方想离另一方抵触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合法途径,法院调解是必经程序,只有在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时才会准予离婚。在整个过程中,证据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若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对相关程序不了解,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处理闹离婚且存在抵触情绪的夫妻关系,可依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若双方有和好意愿,可尝试自行沟通,敞开心扉表达想法与感受,也可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咨询师帮助,在咨询师引导下修复感情。
若感情确已破裂且双方能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
若一方想离而另一方抵触,想离婚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诉讼中双方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身主张,以保障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对于有和好意愿的夫妻,沟通和专业婚姻家庭咨询师调解是可行途径,这有助于修复感情,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2)感情破裂且能达成一致的夫妻,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明确约定,再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程序,经冷静期后完成离婚,此方式较为平和、高效。
(3)一方想离另一方抵触时,想离婚方可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调解是前置程序,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诉讼中双方提供证据证明主张,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处理离婚事宜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不同离婚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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