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使用权房拆迁补偿款并非个人财产,而是由房屋承租人、同住人共同享有。同住人需满足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于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等条件。
(2)补偿款分割时,首先要确定承租人、同住人范围。各方可先自行协商分配比例。
(3)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居住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确定分割份额。例如一方对房屋贡献大或居住困难,可能会酌情多分。
提醒:
在处理使用权房拆迁补偿款分割问题时,需准确界定同住人资格。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同住人条件,在拆迁许可证核发时,要核查相关人员是否有本市常住户口、是否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本市有无其他住房或居住是否困难,以此确定同住人范围。
(二)各方先友好协商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比例,充分沟通各自的情况和诉求。
(三)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居住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判决分割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使用权房拆迁补偿款并非个人财产,由承租人、同住人共有。同住人需在拆迁许可证核发日,于被拆迁房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居住超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
2.分割时先明确承租人、同住人范围,各方可先自行协商分配比例。
3.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依实际情况,综合各方对房屋贡献、居住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按公平合理原则判决,贡献大或居住困难者可能多分。
结论:
使用权房拆迁补偿款由承租人、同住人共同享有,分割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公平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使用权房拆迁补偿款并非个人财产,而是由房屋的承租人、同住人和承租人共同享有。同住人需满足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等条件。在进行补偿款分割时,第一步要确定承租人、同住人的范围,之后各方可自行协商分配比例。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据公平合理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居住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分割份额。比如对房屋贡献大或者居住困难的一方,可能会酌情多分。如果在使用权房拆迁补偿款分割上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使用权房拆迁补偿款由房屋承租人、同住人共同享有,并非个人财产。同住人需满足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于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等条件。
2.分割补偿款时,先明确承租人、同住人范围,各方可自行协商分配比例。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3.法院判决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居住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确定分割份额。对房屋贡献大或居住困难的一方,法院可能酌情多分。建议相关人员先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分配意见;协商不成及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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