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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发现未分配财产如何处理

贾** 广东-潮州 破产清算咨询 2025.11.15 11:11:28 371人阅读

清算发现未分配财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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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清算时,财产分配遵循严格顺序。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个人独资企业清算,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等后,剩余财产归投资人。
(3)合伙企业清算,有剩余财产时,先按合伙协议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合伙人先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平均分配。

提醒:不同清算主体的财产分配规则不同,在清算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对应规定处理,避免因分配不当引发法律纠纷,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1-15 16:4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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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清算时,发现未分配财产,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费用,清偿公司债务,之后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二)个人独资企业清算,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等后有剩余,归投资人所有。

(三)合伙企业清算,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等后有剩余财产,先按合伙协议约定办理;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由合伙人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025-11-15 16:0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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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清算时,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并清偿债务,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分。

2.个人独资企业清算,付完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等后,剩余财产归投资人。

3.合伙企业清算,支付相关费用后有剩余,按合伙协议分;无协议或不明,先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平均分配。

2025-11-15 15:1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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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清算中发现未分配财产,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处理方式不同。公司按股东出资或股份比例分配;个人独资企业剩余财产归投资人;合伙企业按协议、协商、实缴出资比例或平均分配。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清算时,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并清偿债务后,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对于个人独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等后剩余财产归投资人。而合伙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有协议按协议,无协议或不明则先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平均分配。如果在清算财产分配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5 13:3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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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算中发现未分配财产,处理方式因清算主体不同而异。公司清算时,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并清偿债务后,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等后剩余财产归投资人所有。
3.合伙企业清算,支付相关费用后有剩余财产,先按合伙协议约定办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由合伙人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建议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清算前做好财产梳理和规划,明确财产分配方式。清算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分配公平公正。若有争议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025-11-15 12:12:56 回复

婚后房产证加妻子名字不用缴纳契税,加名流程:一、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这是必须要准备的,如果不方便复印的话,一般房管局大厅会有复印机,可以直接去那里复印。而且一定要本人都到,也就是夫妻两人都要到场。二、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叫号,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但是大部分地方是收取80元的工本费、5元的贴花费和25元的制图费。这些都是需要缴纳现金的,所以去之前一定要准备好。三、证件上交齐全,费用缴纳完毕后就基本完成了,只要在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之后,就可以再来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了,这时的房产证上就是两个人的名字。四、如果房子买时候交的不是全款,而是贷款的话,那还要去银行办理一下抵押变更手续,这样以后就不会出现还贷的问题。扩展资料:推行范围婚前房产证上加名要征收3的契税,对于市场价格不菲的房产来说,无疑是一笔数目不小的税收,因此在民间反响巨大,其影响力不仅仅局限在南京。北京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称:“有很多北京市民到场询问北京是否会有类似政策出台。”对此,国税总局方面表示:“南京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北京地税方面称,不断有媒体电话询问。至于会否出台相关政策,北京地税方面给出的答案是“暂时不会”。有媒体称,目前除南京之外,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都已针对这一行为征收契税

可以。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不予支持。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扩展资料: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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