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定的保证期间超两年一般有效,因为保证期间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且法律未设时长上限,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法律效力。
2.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之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债权人需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按规定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建议:当事人在约定保证期间时要明确合理,避免出现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情况。债权人要牢记保证期间,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保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且法律并未设置时长上限,所以约定的保证期间超两年一般是有效的。只要此约定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又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受法律保护。
(2)但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会被视为没有约定。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债权人必须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按照规定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一旦未在该期间主张,保证人便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提醒:
债权人要留意保证期间的约定和计算,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不同的保证情况有不同法律适用,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约定保证期间时,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这样即使超两年也有效。
(二)避免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之同时届满,否则会被视为没有约定。
(三)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要清楚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四)债权人务必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按规定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不然保证人不再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约定保证期间超两年一般有效。保证期间能由当事人自行定,法律没设时长上限,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不违法违规和公序良俗,约定就有效。
2.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满起六个月。
3.债权人要在约定或法定保证期间按规定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未主张的,保证人不再担责。
结论:
约定的保证期间超两年一般是有效的,但有特殊情况视为无约定,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
法律解析:
保证期间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且法律未设时长上限,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约定超两年通常有效。不过,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会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必须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按规定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等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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