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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建房算共同财产吗

敬** 河南-新乡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13 13:38:01 303人阅读

婚后建房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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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后建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如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或夫妻有书面约定归一方所有。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建房通常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投入资金、人力等取得的,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不过,如果建房资金完全由一方父母出资,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此时该房屋会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另外,若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在实际生活中,财产归属问题可能较为复杂,若遇到类似的情况,难以判断财产归属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

2025-11-13 16:5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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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建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建房是夫妻共同投入资金、人力取得,符合共同财产特征。

特殊情况下,婚后建房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如果建房资金全部由一方父母出资,并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该房屋会认定为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若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也会按约定处理。

为避免纠纷,夫妻可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进行明确约定,签订书面协议并进行公证。在接受父母出资建房时,要明确出资性质和赠与对象,并保留相关证据。

2025-11-13 16:5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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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后建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都归共同所有。婚后建房是夫妻共同投入资金、人力等取得的,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特征。
(2)存在特殊情况。若建房资金全部由一方父母出资,并且明确表示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3)若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

提醒:婚后建房涉及财产认定较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在涉及建房资金来源、产权约定等事宜时,及时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3 15:58: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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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确保婚后所建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共同参与建房的资金投入和建设过程,避免一方父母单独出资并明确赠与一方的情况。
(二)若一方父母出资建房,为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对房屋产权归属进行明确约定。
(三)若夫妻双方希望房屋归一方所有,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妥善保存,以保障约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5-11-13 15:1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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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建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都归双方共同所有。建房是夫妻共同投入资金、人力的成果,符合共同财产特征。

2.也有特殊情况。若建房资金全由一方父母出,且表明只给自家子女,房屋可能归出资方子女个人。若夫妻签书面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就按约定来。

2025-11-13 14:54:20 回复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景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第九条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凡已作为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第十条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第十一条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首先,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其次,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以下几个: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约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精神健康状况分为三类四种。具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完全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是有效的;不相适应的合同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是否有效需要看其法定代理人的态度,如果事后被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则有效,如果不被追认则合同无效。以上就是针对您买房签了共建合同,那这个共建合同有法律效应吗这个问题所整理的一些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房屋共建合同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综合楼设计图纸建筑部分已完成,_______层以上住宅为___________住宅由财政投资。_________层为营业间、餐厅,由_________市房产公司、_________市房产管理局、__________区房屋设备材料公司三方出资共建,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出资共建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 建筑面积的划分省_________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_________图将营业间,餐厅分成_________部分: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 房屋所有权的划分第_________部分属房产公司,第_______部分属区房屋设备材料公司,第_______部分属房管局。_______个室外楼梯及_______层的厕所公用,_______层平台按上述_________部分对应划分,但必须留出通道给顾客用,不得借故阻塞。第三条 每个单位所分配的部分只能作自有物业投资建设,不准出让建设权、对外出售物业,如要,只能在局所属内部按______出让。所拥有物业,可以自营或出租。第四条 投资按建设成本(可计_________%管理费)计算分担,各方要按_________出资。第五条 加紧建设项目的内容省_________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_________图施工。第六条 投资安排经初步估算,各项费用总成本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房产公司应出资_________元,房管局应出资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公司出资_________元。工程由市房产公司统一报建,施工管_______验收。房产公司收取____%的管理费,最后以工程结算为准。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出资方应按期付款交房产公司。________总价的_________%,应在______月______日前交足;_______期为总价的_________应在_____月底前交足;______期为总价的______%,应在________底交足。不交足投资,______个月内的,按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加倍罚_______个月内的按上述利率_______倍罚息;超出______个月的,作取消处理,退还投资本金,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退还。_________工程竣工后______个月内,房产公司要将工程建设财务决算、_________及分解部分,有关报建、用地资料,整理移交给有关各方,_________办理房产证。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7.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房产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7.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房产管理局;(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7.3 丙方的陈述和保证(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屋设备材料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如果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违约方应承担罚款_____________元给守约方。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_______%8.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第九条 保密一方对因本出资共建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11.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1.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第十五条 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六条 通知16.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6.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6.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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