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管辖权确定与审判管辖对应,公诉案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这保证了刑事诉讼流程的有序衔接。
(2)在级别管辖方面,不同层级的检察院对应不同重大程度的案件,从全国性到全省性、全市性重大案件以及基层的普通刑事案件,分工明确。
(3)地域管辖上,犯罪地检察机关有管辖权,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辖更适宜时也可行。
(4)当多个检察机关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初受理的管辖,必要时可移送主要犯罪地,上级还能指定或直接办理下级管辖案件,保障了案件处理的灵活性和公正性。
提醒:
刑事案件管辖权确定复杂,不同案件情况可能适用不同规则,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一)在确定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管辖权时,首先要考虑与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按照级别和地域规则来判断。级别上,明确不同层级检察院对应的重大案件范围,普通案件由基层检察院管辖。
(二)地域方面,优先考虑犯罪地,包含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辖更适宜,也可由该地检察院管辖。
(三)当多个检察院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初受理的检察院管辖,必要时移送主要犯罪地检察院。上级检察院可指定管辖或直接办理下级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管辖不明或者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
1.对应规则: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管辖权与法院审判管辖对应,公诉案件由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
2.级别管辖:最高检管全国重大案件,省级检察院管全省重大案件,市级检察院管全市重大案件,基层检察院管辖区普通案件。
3.地域管辖:犯罪地(含行为和结果发生地)检察机关有管辖权,嫌疑人居住地管辖适宜的也可由其管辖。
4.其他规则:多机关有管辖权,由最初受理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移送主要犯罪地;上级可指定或直接办理下级管辖案件。
结论:
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管辖权确定与审判管辖对应,级别上各级检察院按案件重大程度和辖区范围管辖,地域上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检察机关有管辖权,多机关有管辖权时按最初受理或主要犯罪地确定,上级可指定或直接办理。
法律解析:
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有明确规则。在级别管辖方面,最高检、省级、市级、基层检察院分别管辖全国、全省、全市性重大刑事案件和本辖区普通刑事案件,这有助于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确保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地域管辖上,犯罪地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的检察机关有管辖权,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辖更适宜也可由其管辖,这样能保证案件处理的便利性和公正性。当多个检察机关都有管辖权时,一般由最初受理的管辖,必要时移送主要犯罪地,上级还能指定或直接办理下级案件,保证了案件处理的灵活性和高效性。如果遇到与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管辖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管辖权确定遵循与审判管辖对应原则,且在级别、地域等方面有具体规则。
级别上,最高检管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省级检察院管全省性重大刑事案件,市级检察院管全市性重大刑事案件,基层检察院管本辖区普通刑事案件。地域上,犯罪地检察机关有管辖权,含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辖更适宜时也可由其管辖。多个检察机关有管辖权时,由最初受理的管辖,必要时可移送主要犯罪地;上级可指定下级管辖,也可直接办理下级管辖案件。
为准确确定管辖权,检察机关应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案件情况,明确犯罪地和主要犯罪地。上级机关合理运用指定管辖权力,避免管辖争议,确保案件高效处理。
专业解答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不是国家安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由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如果由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的,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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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律师解析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监察“管辖争议”,是指对于同一监察事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察机关都认为自己具有或者不具有管辖权而发生的争议。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察机关发生管辖争议之后,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监察机关,由该上级监察机关确定由哪一个监察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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