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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先遵循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军人特殊财产性质。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2.特殊财产方面,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按婚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算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具体年限为70岁与入伍实际年龄差额。
3.婚姻期间住房补贴、公积金属共同财产,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025-11-11 19:2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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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现役军人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特殊财产按规定分割。
法律解析:
在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中,遵循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军人特殊财产性质。个人财产如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归军人个人,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对于军人特殊财产,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按婚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确定共同财产部分;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共同财产。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让大家在涉及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时心中有数。若遇到相关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1 19:0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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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既要遵循一般原则,也要考虑军人特殊财产性质。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对于军人特殊财产,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费用总额按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实际年龄差额均分得出。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建议军人及其配偶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先自行协商,明确财产性质和归属。若协商无果,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2025-11-11 18:3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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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现役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有明确规则。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对于军人特殊财产,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通过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年平均值按费用总额除以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实际年龄差额得出。
(3)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共同财产。而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提醒:
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多种复杂情况,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1-11 16:5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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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财产性质,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共同财产。
(二)对于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分割方案。
(三)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涉及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计算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得出,年平均值是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11-11 15:54: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