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军人现役期间离婚,一方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归军人一方;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按特定方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并分割;其他共同财产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归军人一方。而对于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通过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年平均值按费用总额除以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得出,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办法处理。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大家在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军人现役期间离婚财产分割需依不同情况处理。一方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军人。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办法处理。年平均值为发放费用总额按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均分得出的数额。
3.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建议:双方在分割财产前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保持理性冷静协商。若协商困难,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法律分析:
(1)军人现役期间离婚,财产分割有明确规定。一方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因其特殊性,属于军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军人一方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要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办法处理。年平均值是将费用总额按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均分得出。
(3)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提醒:在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时,要准确计算各项费用。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分割方式,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军人一方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明确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直接归军人一方所有,无需进行分割。
(二)涉及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先计算年平均值,即发放费用总额除以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再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办法处理。
(三)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自行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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