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机动车车祸致人死亡且负同责的情况下,赔偿遵循先交强险后商业险或侵权人自担的顺序。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2)若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商业三者险会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若没有商业险,侵权人就需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3)赔偿项目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根据年龄有所不同,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算。丧葬费按半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相关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此外,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也可要求赔偿。
提醒:
处理此类赔偿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地区赔偿标准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发生机动车车祸致人死亡且同责时,先确定交强险的责任限额,由保险公司在该限额内进行赔偿。
(二)若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部分,查看是否有商业三者险。如有,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付。
(三)若没有商业险,侵权人需自行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四)计算各项赔偿金额时,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同时考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1.赔偿顺序:机动车车祸致人死亡且负同等责任时,先由交强险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不够的部分,若有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没有商业险,侵权人自己承担。
2.赔偿项目及标准:死亡赔偿金按当地标准算20年,60岁以上每长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丧葬费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算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劳动能力,按当地标准算;此外,亲属办丧事的交通、住宿、误工等合理费用也可能要赔。
结论:
机动车车祸致人死亡同责赔偿,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不足部分商业三者险按比例赔,无商业险侵权人自担,赔偿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项目。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机动车车祸致人死亡同责的情形下,赔偿有着明确的流程和标准。首先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这为受害者提供了基本的保障。若赔偿金额超出交强险限额,有商业三者险的,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付;若没有商业三者险,则由侵权人自行承担剩余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方面,死亡赔偿金根据年龄有所不同计算方式,丧葬费按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总额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等标准计算,此外还有可能包含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清楚具体的赔偿计算或流程,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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