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恩施法律咨询 > 恩施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离婚后能再要求增加降低抚养费吗

离婚后能再要求增加降低抚养费吗

杜* 湖北-恩施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1.07 10:27:49 328人阅读

离婚后能再要求增加降低抚养费

其他人都在看:
恩施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恩施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后子女因生活、教育、医疗等实际需求明显增加,原定抚养费无法维持时,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物价上涨、子女升学费用增加等都属于此类情况,直接抚养方以子女名义起诉,合理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2)若支付方遭遇重大变故,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如长期失业、患重大疾病等,无力按原数额支付抚养费,可请求降低。支付方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支付方经济能力和子女实际需求等因素作出判决。

提醒:
申请增加或降低抚养费需有合理理由和证据支撑。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07 13:54:08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子女因生活、教育、医疗等实际需求增加,原定抚养费不够用,直接抚养方可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需提供物价上涨、升学费用增加等相关证据。

(二)若支付方因重大变故经济状况恶化,无力按原数额支付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降低,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同时准备好长期失业证明、重大疾病诊断书等证明经济困难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5-11-07 13:53:54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可要求增加抚养费。当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明显上涨,原定数额无法满足需求时,如物价上涨、升学费用增加,子女可要求增加。直接抚养方可起诉,合理诉求会获法院支持。
2.也能要求降低抚养费。若支付方遭遇重大变故,经济状况变差,像长期失业、患重病,无力按原数额支付,可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综合各方因素判决。

2025-11-07 13:49:1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或降低抚养费。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当子女因生活、教育、医疗等实际需求明显增加,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维持时,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像物价上涨、子女升学费用增加等情形,直接抚养方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合理诉求。若支付方因重大变故,如长期失业、患重大疾病等,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确实无力按原数额支付抚养费,可请求降低。支付方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支付方经济能力、子女实际需求等因素作出合理判决。如果遇到抚养费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7 13:08:26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或降低抚养费。当子女因生活、教育、医疗等实际需求明显增加,原定抚养费无法维持时,子女有权要求增加。像物价上涨、升学费用增多等情况,直接抚养方以子女名义起诉,合理诉求会获法院支持。
2.若支付方遭遇重大变故,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如长期失业、患重大疾病等,无力按原数额支付,可请求降低抚养费。支付方应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支付方经济能力和子女实际需求等因素作出合理判决。

建议直接抚养方在要求增加抚养费时,准备好能证明子女实际需求增加的相关证据。支付方请求降低抚养费时,要提供经济状况恶化的证明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7 11:24:39 回复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费已经作出了判决,能再要求增加或降低抚养费吗抚养费一、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据此,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可分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比如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二、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条件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要求父母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相对地,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要求减少甚至免除支付抚养费用。其中,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有: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费已经作出了判决,能再要求增加或降低抚养费吗抚养费一、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据此,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可分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比如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二、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条件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要求父母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相对地,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要求减少甚至免除支付抚养费用。其中,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有: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