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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强迫性劝酒者担责是因为其主动实施的言语刺激、灌酒等行为直接导致他人过量饮酒并受伤,两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种行为违背他人意愿,侵害了他人健康权。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的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他们知晓对方身体状况不适合饮酒,却依然劝酒,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预见性,所以要承担责任。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没有尽到同饮者应有的照顾义务。当饮酒者失去自控能力时,同饮者有责任保障其安全,未履行该义务,就可能因自己的不作为导致醉酒者受到伤害,从而需担责。
(4)酒后驾车未劝阻的同饮者,在明知对方驾车的情况下,没有履行劝阻义务,对于可能发生的车祸等损害结果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要承担一定责任。
提醒:在饮酒聚会时,要文明饮酒,不强迫他人喝酒,了解同饮者身体状况,尽到安全护送和劝阻酒后驾车的义务,避免因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1-06 22:3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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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强迫性劝酒者,要避免用言语刺激、灌酒等行为,尊重他人饮酒意愿,不能为了一时兴致强迫他人过量饮酒。
(二)在劝酒前,应了解对方身体状况,若明知对方有疾病不能饮酒,就不要进行劝酒。
(三)当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自控能力时,同饮者要及时送其就医或安全送回家,履行好安全护送义务。
(四)若知道同饮者要驾车,一定要进行劝阻,防止其酒后驾车发生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未安全护送醉酒者、未劝阻酒后驾车等行为,都存在过错,若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侵权责任。
2025-11-06 20:3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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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受伤,以下几类人可能担责:
一是强迫性劝酒者,通过言语刺激、灌酒等让他人过量饮酒受伤,要担责。
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还劝酒的人,比如对方有疾病不能饮酒,仍劝酒致其受伤,需担责。
三是未护送醉酒者安全到家的人,若饮酒者失去自控力,同饮者没送其就医或回家,要担责。
四是未劝阻酒后驾车的同饮者,明知驾车还不劝阻,发生损害需担责。
2025-11-06 20:3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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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喝酒受伤时,强迫性劝酒者、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者、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者以及酒后驾车未劝阻者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强迫性劝酒行为直接导致他人过量饮酒受伤,二者存在因果关系,劝酒者有过错需担责;明知对方不能喝酒还劝酒,主观上存在过错,导致对方受伤自然要担责;饮酒者失去自控能力时,同饮者有安全护送的义务,未履行该义务就存在过错,需承担责任;酒后驾车存在极大安全风险,同饮者明知对方驾车却不劝阻,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遇到喝酒受伤责任认定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06 19:2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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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受伤时强迫性劝酒者、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者、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者以及酒后驾车未劝阻者可能担责。强迫性劝酒以言语刺激、灌酒等方式使他人过量饮酒,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明知对方有疾病不能饮酒仍劝酒致其受伤,也需担责;饮酒者失去自控能力时,同饮者有义务送其就医或安全回家,未履行则担责;同饮者明知对方驾车却未劝阻,发生损害需承担一定责任。
为避免担责,一是在酒桌上应文明饮酒,杜绝强迫性劝酒行为;二是了解他人身体状况,不向不能喝酒的人劝酒;三是当同饮者醉酒时,要确保将其安全护送;四是发现有人酒后驾车,应及时劝阻。
2025-11-06 18:18: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