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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还能在原来地方盖房子吗?

pub****789 江苏-盐城 遗产继承咨询 2025.11.04 09:29:06 497人阅读

户口迁出还能在原来地方盖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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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后,在原宅基地上盖房需分情况讨论,通常不能大规模翻建或新建

2025-11-04 09:4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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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户口迁出后就不是原村集体成员,不能在原来地方盖房子。因为宅基地通常是分配给本集体成员的,成员资格没了,申请宅基地建房就难获批。不过,如果原宅基地上有老房子,可维修加固,但不能推倒重建。要是想盖新房,可尝试与原村协商看有无特殊办法,但成功概率不大。

2025-11-04 09:30:15 回复

解答如下,能用。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户口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财政部和发改委2012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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