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在委托诉讼代理人时,若想赋予其处分实体权利的权限,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写明特别授权的具体事项,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避免被法院认定为一般授权。
(二)代理人要严格在委托范围内行使权限,仔细审查自身权限内容,确保不超越权限行事,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若当事人发现代理人超越权限,应及时采取措施,要求代理人纠正错误行为,若造成损失,可依法要求代理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1.快速诉讼程序中,代理人权限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之分。一般授权下,代理人可处理程序性事务,像提交文书、申请回避、参与庭审等,但不能处分当事人实体权利。
2.特别授权权限更广,除一般授权事项外,还能代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求,和解、反诉或上诉等。特别授权需在委托书明确事项,否则视为一般授权。
3.代理人应在委托范围内行事,维护当事人权益,超权限造成损失要担责。
结论:
快速诉讼程序中代理人权限分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权限更广泛,需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事项,代理人超权限造成损失要担责。
法律解析:
在快速诉讼程序里,一般授权的代理人仅能行使程序性权利,像提交诉讼文书、申请回避、参与庭审等,而不能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进行处分。特别授权则不同,代理人除可进行一般授权事项外,还能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不过,特别授权要求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事项,若未明确,法院会认定为一般授权。并且,代理人必须在委托范围内行使权限,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代理人超越权限行事并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大家在快速诉讼程序的授权委托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快速诉讼程序中代理人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二者有明显区别。一般授权的代理人仅能行使程序性权利,像提交诉讼文书、申请回避、参与庭审等,无法处分当事人实体权利。特别授权的代理人权限更广泛,除一般授权事项外,还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
2.特别授权要求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事项,若未明确,法院会认定为一般授权。
3.代理人必须在委托范围内行使权限,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若超越权限造成损失,代理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当事人在委托时仔细明确授权事项,避免授权不明;代理人要严格遵守委托范围,审慎行使权利,防止超越权限带来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1)快速诉讼程序中的代理人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下,代理人主要行使程序性权利,像提交诉讼文书、申请回避以及参与庭审等,但无权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
(2)特别授权给予代理人更广泛的权限,除了一般授权的事项外,还能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不过,特别授权需要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事项,若未明确,法院会认定为一般授权。
(3)代理人必须在委托范围内行使权限,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超越权限并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代理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提醒:当事人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明确授权类型和具体事项,避免因授权不明产生纠纷。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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