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已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生效。另一方死亡不影响协议效力,在世一方可持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
(2)当因对方死亡出现继承人对房屋归属有争议的情况,在世一方能向法院起诉,凭借生效裁判文书完成房屋过户。
(3)若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未生效。另一方死亡后,房屋作为其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在世一方通常不能依据协议取得房屋,不过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真实意思,可通过诉讼争取权益。
提醒:
离婚协议的生效与房屋过户受离婚登记情况影响,不同情形处理方式不同。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已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生效,另一方去世不影响约定,在世方可凭离婚协议等材料,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有继承人对房屋归属有争议,在世方可向法院起诉,凭生效裁判文书完成过户。
(二)未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未生效,另一方死亡,房屋作为其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在世方一般无法依据协议取得房屋,但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真实意思,可通过诉讼争取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该条说明离婚协议需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未办理则不生效。
1.已办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另一方死亡不影响约定。在世方可凭协议等材料,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过户。若继承人有争议,可起诉,凭裁判文书过户。
2.未办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未生效,另一方死亡,房屋按法定继承处理。在世方一般无法依协议取得房屋,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真实意思的,可诉讼争取。
结论: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另一方死亡时,已办理离婚登记的,在世方可凭协议等过户,有争议可起诉;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房屋按法定继承处理,在世方一般无法依协议取得,有证据可诉讼争取。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及财产分割等事项的约定。当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死亡不影响协议中房屋归属约定,在世一方能按正常程序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若有继承人对房屋归属有争议,法院会依据协议及相关法律进行裁判,在世一方可凭生效裁判文书过户。若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未生效,此时另一方死亡,房屋作为其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在世一方通常不能依据未生效协议取得房屋,但如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意思,可通过诉讼向法院证明自身权益。若您在类似情况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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