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争夺孩子抚养权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判决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情形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会被尊重。
2.双方在争夺抚养权时需承担举证责任,用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孩子生活学习现状等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若存在虐待、遗弃、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会影响抚养权归属。
3.建议双方依法依规参与争夺,避免采用违法或不正当手段干扰对方和孩子生活,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并非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一方有做绝育手术等情形可优先考虑。
(3)八周岁以上子女,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4)争夺抚养权双方需承担举证责任,拿出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
(5)存在虐待、遗弃、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况,会影响抚养权归属,且争夺中不得用违法或不正当手段干扰对方及孩子生活。
提醒:争夺抚养权要依法进行,提供有效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明确不同年龄段子女抚养权的基本判定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子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情形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子女,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积极承担举证责任。收集经济收入证明、居住条件证明、孩子生活学习现状证明等,证明自己抚养条件更优。
(三)避免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虐待、遗弃、严重疾病等情况会影响抚养权归属。
(四)依法争夺抚养权。不采取违法或不正当手段干扰对方及孩子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争夺孩子抚养权,法院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并非一方独自承担全部责任。
2.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一方做绝育手术等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孩子,尊重其意愿。
3.双方要举证证明自己抚养条件好,如提供收入、居住等证明。若有虐待孩子等情况,会影响结果。争夺要合法,不能干扰对方和孩子生活。
结论:争夺孩子抚养权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双方应依法举证,不得使用违法手段。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一方做了绝育手术等情况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子女,需尊重其真实意愿。在争夺过程中,双方要承担举证责任,拿出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证明,来表明自己能给孩子更好成长环境。若存在虐待、遗弃孩子或有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会对抚养权归属产生不利影响。双方应在法律框架内争夺抚养权,不能用违法或不正当手段干扰对方和孩子生活。如果在孩子抚养权争夺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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