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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婚时要求损失赔偿可行吗

曾** 江苏-沭阳 离婚咨询 2025.10.27 07:07:54 355人阅读

离婚时要求损失赔偿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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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婚时,通常一方要求另一方损害赔偿不可行,因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赔偿从共同财产支取无实际意义。但存在特殊情况,当夫妻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另一方可不离婚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保障自身权益。
1.对于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一方,另一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转移记录、伪造债务的凭证等。
2.发现问题后,另一方要尽快向法院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避免财产损失扩大。
3.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夫妻双方可签订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和使用规则。

2025-10-27 11:1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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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常一方要求另一方损害赔偿缺乏实际意义。因为此时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就算获得赔偿也是从共同财产中支出,无法真正实现赔偿目的。
(2)但存在特殊情况,当夫妻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另一方可不离婚,直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从而保障自身财产权益,防止损失扩大。

提醒:
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现对方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分析应对。

2025-10-27 09:5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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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常不能要求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因为此时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赔偿意义不大。
(二)若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可不离婚,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025-10-27 09:0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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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要求另一方损害赔偿是不可行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赔偿款也只是从共同财产中出,没实际意义。
2.但有例外情况。若一方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财产,或伪造债务想侵占对方财产,另一方可不离婚,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保障自身权益,防止损失扩大。

2025-10-27 08:5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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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离婚时一般不能要求另一方损害赔偿,但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时,另一方可不离婚直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此时提出损害赔偿,赔偿款项实质是从共同财产中支取,无法真正保障权益,所以通常不可行。然而,《民法典》规定,当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能及时避免自身财产权益受损。若在婚姻中遇到类似财产权益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7 07:5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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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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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遗嘱执行人未及时执行遗嘱造成损失由此执行人承担,一般情形下,财产所有人在世期间,会指定一个与财产分割没有关系的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任务就是分配遗产,若是不及时执行,给继承人造成损失,此时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024.09.14 285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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