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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适合监外执行

许** 江苏-宿迁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10.26 07:35:08 396人阅读

哪些情况适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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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满足特定情形可暂予监外执行。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要由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证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也符合条件。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属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能暂予监外执行。
(3)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能保外就医。
(4)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不同,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提醒:申请暂予监外执行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流程和条件进行,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26 14:4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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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若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要由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证明;若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可暂予监外执行。
(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属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能暂予监外执行。
(三)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四)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025-10-26 13:1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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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以下情形可暂予监外执行: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由指定医院诊断并开证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暂予监外执行。
3.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相关机关书面申请,报上级机关批准。

2025-10-26 12:1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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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符合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有指定医院证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害社会情形之一的,可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交付执行前后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和批准机关不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暂予监外执行是对符合特定条件罪犯的特殊执行方式。对于有期徒刑或拘役罪犯,三种特定情形为其提供了监外执行的机会,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关怀。而无期徒刑罪犯仅怀孕或哺乳情形可监外执行。对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限制保外就医,是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司法公正。交付执行前后,不同的决定和批准机关确保了暂予监外执行的规范操作。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更多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2025-10-26 10:46: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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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符合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由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证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这三种情形之一,可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暂予监外执行。
2.适用保外就医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3.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建议:相关部门严格审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情况,确保符合条件且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同时,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等情况。

2025-10-26 09:25:09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有哪些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一、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三、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或其他执行机关。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有哪些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一、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三、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或其他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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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会判监外执行

    专业解答对于监外执行,法律规定了几种适用情况。如果犯罪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和监护,或者是孕妇或哺乳期女性,身体无法适应监狱环境,又或者是年老体弱、残疾等生活无法自理且无社会危害的人,那么可以考虑监外执行。此外,被判无期徒刑的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有社会威胁或自伤自残倾向的人通常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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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法院判决后,罪犯有以下情况可申请监外执行: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3.生活不能自理,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被判无期徒刑的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也可考虑。但监外执行要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和监管规定。

    2024.10.23 164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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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以下这些情况通常可以批准监外执行:1.身患重病需要长期治疗无法在监狱服刑的;2.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3.丧失自理能力且可能对社会有危害的罪犯。这些罪犯需要在省级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并提供证明,然后经过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才能获得监外执行的准许。

    2024.10.15 186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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