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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机构若遇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机构内受人身损害的情况,需积极收集能证明自身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证据,如教学记录、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动物园在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要及时整理展示日常管理资料,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像动物饲养日志、安全防护检查记录等。
(三)建筑物等物件脱落、坠落致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尽快排查自身有无过错,收集相关证据,如定期维护记录等。
(四)堆放物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要迅速查找自己无过错的证据,比如堆放方式符合安全标准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5-10-25 11:2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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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错推定指在部分侵权行为里,法律默认行为人有过错,除非其能自证无过错。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伤,机构担责,能证明尽责的除外。
3.动物园动物伤人,动物园担责,能证明尽管理职责的除外。
4.建筑物等脱落坠落伤人,所有人等不能证明无过错的要担责。
5.堆放物倒塌等伤人,堆放人不能证明无过错的要担责。
2025-10-25 09:5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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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过错推定在特定侵权行为中,法律直接推定行为人有过错,除非其能自证无过错,常见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损害、动物园动物致损、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损、堆放物致损等情形。
法律解析:过错推定是一种特殊的归责原则。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于教育机构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需担责,若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除外,这是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因为他们缺乏自我保护和表达能力。动物园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园有管理动物的义务,若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可不担责。建筑物等脱落坠落、堆放物致损,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堆放人需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要担责,这能促使其对相关设施和物品尽到妥善管理和维护义务。若遇到类似侵权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5 08: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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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错推定是特殊的侵权归责方式,在特定侵权行为中,法律直接认定行为人有过错,除非其能自证无过错,能更好保护受害人权益。
2.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损害情形,教育机构应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制度,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排查。
3.动物园要承担动物致害责任,应做好动物的饲养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加强对游客的引导和安全提示。
4.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等脱落、坠落致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定期检查维护相关设施,保留好检查维护记录,以便自证无过错。
5.堆放物致害的,堆放人要合理堆放物品,采取必要的固定措施,避免因自然因素或其他原因导致倒塌等情况。
2025-10-25 08:3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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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人身损害时,法律推定教育机构有过错。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足够的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机构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若教育机构无法证明已尽到该职责,就需承担侵权责任。
(2)动物园动物致他人损害,同样推定动物园有过错。动物园对动物有管理的职责,要保障公众安全。若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就需为动物造成的损害负责。
(3)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需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要担责。这是因为他们对这些设施有维护和管理的义务。
(4)堆放物倒塌等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堆放人有义务确保堆放物的安全稳定。
提醒:在这些情形中,相关责任主体要注意留存自己已尽到相应职责的证据,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5 07:54: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