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侦查阶段的认罪认罚是办案机关在讯问嫌疑人时提出的;如果有辩护律师,是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参与见证认罪认罚具结的。
2025-10-24 07:57:44 回复专业解答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主动向公安机关退赃,并不代表可以免于刑事处罚,除非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死亡,犯罪行为超过追诉时效等情形下才有可能撤案处理。但是嫌疑人有主动退赃的,量刑时应该从轻处罚。
专业解答侦查阶段适用认罪认罚的从宽处理制度。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侦察效率而且还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原则。认罪认罚是当事人完成犯罪行为后向司法机关坦白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最后的判决中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专业解答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却不在具结书上签字的话不能被认定成为认罪认罚,不过,签不签字本身就是自愿的,公检法机关不能因为嫌疑人不签字就故意加重对嫌疑人的量刑,但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理。
专业解答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但不服一审量刑的情况下是可以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一定就会按照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意见量刑,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上诉权是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的。
专业解答侦查阶段可以认罪认罚,具体说来,侦查阶段的认罪,是指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侦查阶段的认罚,是指在侦查阶段接受惩罚。这是根据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还有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显而易见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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