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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厅要避免存在地面湿滑不设警示标识、设施有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排查并消除危险因素,保障顾客安全。
(二)若顾客摔伤,餐厅应第一时间救助顾客,留存现场证据,比如拍照记录地面状况、设施情况等。
(三)与顾客友好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当顾客起诉时,餐厅需积极参与诉讼。
(四)顾客自身也需注意行为,避免因走路看手机、奔跑打闹等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受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5-10-23 10:3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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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厅有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顾客就餐时摔伤,餐厅是否担责及责任大小,取决于是否尽到该义务。
2.若餐厅有地面湿滑未警示、设施有隐患等过错致顾客摔伤,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合理损失。
3.若顾客自身有重大过失,如走路看手机等,可减轻餐厅责任。
4.餐厅能证明尽到义务,如地面无水渍、有警示标识等,通常无需担责。
5.发生事故,餐厅要及时救助、保留证据、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顾客起诉,餐厅要积极应诉。
2025-10-23 08:4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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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餐厅对就餐摔伤顾客是否担责及责任大小,取决于餐厅有无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顾客自身若有重大过失可减轻餐厅责任,餐厅尽到义务通常无需担责,发生事故后餐厅应积极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餐厅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餐厅存在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设施有安全隐患等过错导致顾客摔伤,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顾客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若顾客自身有走路看手机、奔跑打闹等重大过失,可适当减轻餐厅责任。若餐厅能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无水渍、设施无问题且有警示标识等,则通常无需担责。发生顾客摔伤情况,餐厅应及时救助顾客,保留现场证据,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顾客可能起诉,餐厅要积极应诉。若您在餐厅就餐摔伤或经营餐厅遇到此类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处理办法。
2025-10-23 08:3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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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厅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就餐时摔伤,餐厅是否担责及责任大小取决于其是否尽到该义务。若餐厅有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设施有安全隐患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顾客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2.若顾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如走路看手机、奔跑打闹等,餐厅责任可减轻。若餐厅能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无水渍、设施无问题且有警示标识等,则通常无需担责。
3.发生此类情况,餐厅应及时救助顾客,保留现场证据,与顾客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顾客可能起诉,餐厅需积极应诉。
2025-10-23 07:39: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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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餐厅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就餐时摔伤,餐厅是否担责取决于其是否尽到该义务。若餐厅存在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设施有安全隐患等过错,导致顾客摔伤,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顾客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2)若顾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像走路看手机、奔跑打闹等,餐厅责任可相应减轻。
(3)若餐厅能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无水渍、设施无问题且有警示标识等,一般无需承担责任。
(4)发生顾客摔伤情况,餐厅应及时救助顾客,保留现场证据,先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顾客可能起诉,餐厅要积极应诉。
提醒:顾客就餐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因自身重大过失导致受伤。餐厅要时刻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避免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3 06:45: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