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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在特定情形下不予赔付。包括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事故损失,像自杀、自残撞车这类主观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财产的损失;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诉讼及其他相关费用。若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可向致害人追偿,且不承担受害人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为避免不必要损失,车辆所有者应遵守交通法规,合法驾驶,杜绝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在投保时仔细了解保险条款,明确免责范围。对于可能出现的仲裁、诉讼费用,可提前做好规划和风险评估。
2025-10-21 19:3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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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交强险具有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的目的,但对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不予赔付,这是因为不能让保险为故意行为买单,避免道德风险。
(2)被保险人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财产损失不在交强险赔付范围,交强险主要保障第三方,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可通过其他商业保险解决。
(3)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诉讼等相关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这些费用不属于交强险保障的直接损失范畴。
(4)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等情况下,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可追偿,且不承担财产损失赔偿,以约束违法违规行为。
提醒:在购买和使用交强险时,要了解这些免责情形,驾驶时遵守法规,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自身和他人权益受损。如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10-21 17:4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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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避免自身因交强险不赔付情形产生损失,驾驶人应确保自己有合法驾驶资格,不醉酒驾驶,妥善保管车辆防止被盗抢,不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二)对于可能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在签订相关保险合同前应仔细了解条款约定,提前做好费用承担的规划。
(三)要明确交强险保障的是受害人损失,自己车辆及财产损失不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可考虑额外购买商业保险进行保障。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5-10-21 16:19: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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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交通事故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像自杀、自残撞车,交强险通常不赔。
2.被保险人的财产以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损失,不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
3.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诉讼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不予承担。
4.驾驶人无证、醉酒驾驶,车辆被盗抢肇事,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后可向致害人追偿,且对受害人财产损失不担责。
2025-10-21 14:2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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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交强险在受害人故意致损、被保险人财产及车上财产损失、仲裁诉讼等相关费用方面不予赔付;在驾驶人无证、醉酒、车辆被盗抢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时,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后可追偿,不承担财产损失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理权益,但并非所有情况都能获赔。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其行为违背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保险目的,保险公司不应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的财产及车上财产损失,不属于交强险保障受害人的范畴。仲裁或诉讼费用等并非直接的事故损失赔偿,不在交强险赔付范围。而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等情形,都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向致害人追偿,是为了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责任,对于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也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规制。若遇到与交强险赔付相关的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0-21 13:00: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