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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赔偿民警家属

曹* 天津-和平区 人身侵权咨询 2025.10.20 11:35:47 362人阅读

如何赔偿民警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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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不同情形下牺牲或伤残,家属获赔情况有别。因公务牺牲、伤残或病故,家属能获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依职务和牺牲情形而定,符合条件的还可领定期抚恤金。参加工伤保险的民警,其近亲属可按规定从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等。因第三人侵权伤亡,家属可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也能申请国家补偿或抚恤待遇。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家属说明获赔政策和申请流程,协助准备材料。
2.民政部门等要简化手续,提高审核效率,确保家属尽快拿到赔偿和抚恤。
3.家属自身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2025-10-20 16: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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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警因公务牺牲、伤残或病故,家属可获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依民警职务和牺牲情形而定,符合条件的还能领定期抚恤金。这体现了国家对因公付出民警及其家属的关怀与保障,保障家属在经济上得到一定补偿。
(2)参加工伤保险的民警,其近亲属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进一步增加了家属的经济保障途径。
(3)民警因第三人侵权伤亡,家属可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还能申请国家补偿或抚恤待遇,满足了家属多方面的权益需求。
(4)赔偿或补偿需按法定程序向所在单位、民政部门等申请办理,确保了整个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提醒:
家属申请赔偿或补偿时,要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不同案情对应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0 15:36: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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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民警因公务牺牲、伤残或病故,家属可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申请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民警职务和牺牲情形确定,符合条件还可申领定期抚恤金。
(二)若民警参加了工伤保险,家属可按规定向社保部门提供所需材料,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若民警因第三人侵权伤亡,家属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同时向民政等部门申请国家补偿或抚恤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025-10-20 15:1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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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警因不同情况牺牲或伤残,家属获赔不同。因公务牺牲、伤残或病故,家属可获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依职务和牺牲情形定,符合条件还能领定期抚恤金。
2.参加工伤保险的民警,其近亲属可按规定从基金领取丧葬、供养亲属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执行任务因第三人侵权伤亡,家属可向侵权人索赔,也能申请国家补偿或抚恤。赔偿补偿按程序向单位、民政部门申请。

2025-10-20 13:2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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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警因不同情形牺牲或伤残时,家属获赔情况多样,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工伤保险待遇、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及国家补偿或抚恤待遇,且需按法定程序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民警因公务牺牲、伤残或病故,家属可获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由民警职务和牺牲情形决定,符合条件的还能领定期抚恤金。若民警参加工伤保险,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民警在执行任务中因第三人侵权伤亡,家属既能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又能申请国家补偿或抚恤待遇。这些赔偿或补偿都要按法定程序,向所在单位、民政部门等申请办理。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0 12:34:11 回复

会的,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释放在押人员必须办案机关出具相应法律证明。《执法细则》2-04.出所出所包括两类情形:一是法定条件出所;二是临时出所。(一)法定条件出所1.出所凭证(1)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包括变更强制措施、拘留逮捕后转劳动教养处理、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或者决定不、人民判处无罪、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管制、缓刑等,凭办案机关签发的《释放通知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被羁押人员《释放证明书》。(2)收押后需要异地羁押的,凭两地共同上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的异地羁押通知书办理出所手续。(3)案件改变管辖或者因其他办案需要转外地羁押的在押人员出所,分别凭办案机关的案件改变管辖通知、决定或者公函,以及办案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办理出所手续。(4)因追捕、押解等原因临时寄押以及本地抓获的外地网上在逃人员出所的,应当凭收押回执以及办案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办理出所手续。(5)留所服刑罪犯服刑期满的,凭人民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6)人民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的)的,凭人民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办理出所手续,交付执行刑罚。(7)留所服刑罪犯被假释的,凭人民决定假释的《刑事裁定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假释证明书》。(8)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凭批准机关《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办理出所手续,发给《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9)留所服刑罪犯解回再审的,凭人民再审决定书和办案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办理出所手续。对法定出所的,应当在《收押登记》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文书中“备注”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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