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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双方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谢* 江苏-苏州 同居咨询 2025.10.18 00:20:09 371人阅读

同居双方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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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先看有无合法协议,有则按协议处理;无协议一般按按份共有处理,无法确定出资额则等额享有。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不能证明则推定为共同共有。
1.分割依据:对于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车辆等,需依据出资比例等情况分割。分割时要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大小等因素,对财产积累贡献大的一方可适当多分。
2.解决途径: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建议同居双方在共同购置财产时,明确出资比例和产权归属,签订相关协议,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025-10-18 07:5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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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原则。若有不违法的协议,按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对当事人约定的尊重。
(2)没有协议时,一般按按份共有处理;无法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这种规定为无协议情况提供了分割依据。
(3)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不能证明的推定为共同共有。像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要依据出资比例等分割。
(4)分割时会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大小等因素。若一方贡献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5)若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提醒:同居期间要注意保留财产出资等相关证据,发生争议时可更好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8 06:3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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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有合法协议的,按照协议内容处理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
(二)没有协议的,一般按按份共有处理;无法确定出资额,视为等额享有。
(三)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不能证明的,推定为共同共有财产。
(四)对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依据出资比例等情况分割。
(五)分割时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大小,贡献大的一方可适当多分。
(六)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025-10-18 05:1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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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居财产分割,先看有无协议,协议合法就按协议来。没协议通常按份共有,出资额不明则等额享有。
2.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不能证明就推定为共同财产。像共同买的房、车,按出资比例分割。
3.分割时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大小,贡献大的可适当多分。有争议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2025-10-18 03:2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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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有合法协议按协议处理;无协议一般按按份共有处理,不能确定出资额则等额享有。能证明为个人财产归个人,不能证明推定为共同共有,分割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大小等,有争议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同居期间处理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遵循一定的规则。有不违法的协议,就按照协议内容来进行财产分割,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若没有协议,通常按按份共有处理,要是无法确定出资额,就视为等额享有。对于财产归属,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不能证明的推定为共同共有,像共同出资买的房产、车辆等,要依据出资比例等情况分割。同时,分割时会考虑财产来源、贡献大小等因素,对财产积累贡献大的一方可适当多分。如果在分割财产时双方产生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您在同居财产分割方面遇到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8 02:18:22 回复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离婚时协商不成的去。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如下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经过多少年);(二)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三)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明确规定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如男士剃须刀等;(六)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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