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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要明确宅基地所有权归属,认识到其归农民集体所有,在使用宅基地时应遵循集体规定和相关法律。
(二)村民可合法使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但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建设。
(三)当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时,首先尝试与相关方协商解决,和平处理问题。
(四)若协商不成,依据争议双方主体确定处理部门,单位间争议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找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五)若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5-10-17 22: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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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农村和郊区土地除国家所有外,都属农民集体,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同样如此。
2.村民有宅基地使用权,能在上面建住宅及附属设施。
3.若因历史遗留等产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单位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间或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2025-10-17 21:2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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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村民拥有使用权,发生权属争议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外,归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也在此列。村民能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当因历史遗留等问题出现宅基地权属争议时,首先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不同主体间的争议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处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若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在宅基地相关问题上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17 20:4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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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并可在其上建设住宅及附属设施。这一规定明确了宅基地的权属性质,保障了集体利益和村民居住权益。
1.当出现宅基地权属争议时,首先提倡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这样能高效、平和地处理问题。
2.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政府介入处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间争议可由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若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建议村民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宅基地相关法规,避免权属争议。在发生争议时,积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服务,公正处理纠纷。
2025-10-17 20:3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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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这是基于法律对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归属的规定,明确了宅基地这类特殊土地的集体属性。
(2)村民虽无宅基地所有权,但拥有使用权,能在上面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这保障了村民的居住权益。
(3)当出现宅基地权属争议时,有相应的解决途径。首先是当事人协商,若协商不成,不同主体间的争议由不同级别的政府处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4)若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提醒:
在处理宅基地权属争议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若对处理流程或法律适用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7 19:55: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