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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是否会受刑罚

张** 广东-广州 名誉毁谤咨询 2025.10.17 14:48:18 406人阅读

侵犯名誉是否会受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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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名誉情节严重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通常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有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等。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此类行为,被害人告诉且证据不足时,法院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2.若侵犯名誉未达犯罪程度,虽不涉及刑罚,但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3.为避免侵犯他人名誉权,个人应谨言慎行,不随意侮辱诽谤他人。被侵权人遭遇侵权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17 20:0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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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侵犯名誉在情节严重时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这属于亲告罪,一般需被害人自行告诉才处理,不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除外。
(2)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多样,像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等。
(3)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若被害人向法院告诉但证据不足,法院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4)若侵犯名誉未达犯罪程度,虽不涉及刑罚,但侵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提醒:遭遇名誉侵权,要分清情节轻重。未达犯罪程度可主张民事赔偿,涉及犯罪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证据不足时可借助司法机关协助。

2025-10-17 18:48: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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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自身名誉被侵犯且情节严重,可考虑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侮辱罪、诽谤罪的刑事责任,但要注意这是亲告罪,需主动告诉才处理。不过若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则可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侮辱、诽谤行为,若向法院告诉但证据不足,可申请法院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三)当侵犯名誉未达犯罪程度,可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5-10-17 16:5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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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名誉严重可判刑。用暴力等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这是亲告罪,一般要自己去告才处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比如引发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国际影响。
2.利用网络侮辱、诽谤,被害人起诉证据不足,法院可让公安协助。
3.没达到犯罪程度,不判刑但要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并赔偿损失。

2025-10-17 16:1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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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侵犯名誉可能受刑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也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解析:
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通常需被害人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如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等。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此类行为,被害人告诉且证据不足时,法院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若侵犯名誉未达犯罪程度,虽不涉及刑罚,但侵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若遇到名誉权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7 15:12:4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不管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这都是我国法律重点保护的公民的人身权利之一,因此实践中要是自己的姓名权和名誉权被侵犯的话,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侵犯姓名权和名誉权的行为都有哪些。一、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别是: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诽谤的表现形式有:(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4、评论严重不当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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