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要依据共同犯罪理论。若主观上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这里的明知涵盖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客观上实施了提供资金、贷款、账号等便利条件,或提供生产技术、原料等,或进行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即便未直接参与核心生产、销售环节,也会被认定为共犯并担责。
2.为避免陷入此类法律风险,个人和企业应加强法律学习,了解生产、销售假药相关法律规定。在与他人开展业务合作时,要严格审查对方业务的合法性,不轻易为不明业务提供帮助。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自身业务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法律分析:
(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共犯需遵循共同犯罪理论。若有人明知他人在生产、销售假药,还为其提供资金、贷款、账号等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等便利条件,亦或是提供生产技术、原料、包装材料等,甚至进行广告宣传帮助,均会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共犯论处。
(2)判断是否构成共犯,主观方面要看行为人是否“明知”他人实施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明知”涵盖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客观方面需看是否实施了上述帮助行为。只要主客观条件都符合,即便未直接参与核心环节,也会被认定为共犯并担责。
提醒:
在商业合作等活动中,要对合作事项及对方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慎判断,避免因不知情的帮助行为而构成犯罪。若涉及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作进一步分析。
(一)判断主观方面,要综合考量各种情况。如通过交易价格是否异常、对方经营行为是否正规等判断是否确切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比如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就可能暗示存在问题。
(二)确定客观方面,仔细审查是否实施了提供资金、场所、技术等帮助行为。查看相关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确认是否存在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提供帮助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论处。
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共犯,要依据共同犯罪理论。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还提供资金、场所、技术、宣传等便利或帮助的,以共犯论处。
2.判断是否构成共犯,一看主观是否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明知”包含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二看客观有无实施上述帮助行为。
3.符合主客观要件,即便没直接参与核心环节,也会被认定共犯并担责。
结论: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共犯需依据共同犯罪理论,主观上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客观上实施相关帮助行为,即便未直接参与核心环节也会被认定共犯并担责。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判断生产、销售假药罪共犯,主观方面的“明知”涵盖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他人在进行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客观方面,实施如提供资金、场所、技术、广告宣传等便利或帮助行为的,就会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论处。这意味着,即便没有直接参与生产、销售假药的核心操作,只要满足主客观条件,同样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危害公众健康,打击此类犯罪的共犯有助于全面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共犯认定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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