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杭州法律咨询 > 杭州行政处罚法律咨询 > 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大概是根据什么来规定。

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大概是根据什么来规定。

袁** 浙江-杭州 行政处罚咨询 2018.04.01 17:51:49 2638人阅读

我的弟弟最近行政地方工作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现在想了解一下行政处罚管辖原则,大概根据什么来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杭州律师 行政类律师 杭州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某一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上级行政机关的指定管辖权是一种行政决定权和行政领导权,指定管辖的决定一经作出,被指定管辖的机关就必须遵守执行。

2018-04-01 17:59:49 回复
咨询我

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一般分为以下几点
1.级别管辖。所谓级别管辖,是指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在管辖和处理行政违法行为上的分工和权限。原则上,行政处罚案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在同级行政处罚机关之间处理违法行为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违法行为发生地”,亦称违法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发现地。行

2018-04-01 17:52:4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