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代位继承才能成立。分配遗产可以不经公证,主要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解决。
2018-04-01 17:21:58 回复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专业解答被代位继承人的父母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孙子女是不能代位继承的,父母本身就有立遗嘱的权利,即使子女没有比父母先去世,在父母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也不能违背父母的遗嘱直接继承遗产,但是有证据证明遗嘱无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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