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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抢劫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有什么?

杨* 广东-肇庆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01 15:31:12 50人阅读

最近听说抢劫罪判处的很严格,所以想咨询一下江苏省抢劫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有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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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
构成抢劫
4--6年
1、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11—13年,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每增加轻微伤一人
增加3--6个月
每增加轻伤一人
增加6--12个月
每增加重伤一人
增加1--3年
构成残疾的,每增加一级
增加3个月
每增加一次抢劫犯罪行为
增加2--3年
犯罪数额每增加1000元
增加1个月
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数额每增加4000元,
增加1个月
每增以下情节之一(《刑法》第263条)
1、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增加2年

2018-04-01 15:3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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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抢劫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如下: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对于基准刑在三年以下的,可适用相应幅度内的较高比例;对于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可适用相应幅度内的较低比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3)未成年被告人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或酗酒、赌博屡教不改的,或曾因淫乱、色情、吸毒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教育过的,一般适用从宽幅度的下限;
(4)未成年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无不良习惯的,或被教唆、利用、诱骗犯罪的,一般适用从宽幅度的上限;
(5)未成年被告人身心成长曾受严重家庭暴力等其它客观因素影响的,可以在本条规定从宽幅度的基础上再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但减少基准刑的最终幅度不得高于60%。
2.对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根据犯罪时的年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过失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
3.对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综合考虑犯罪性质、精神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时精神障碍影响辨认控制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聋哑或视力残疾影响其辨认控制能力的程度决定从轻幅度。

2018-04-01 15:33:12 回复

1、抢劫一次,犯罪情节和后果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2、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构成残疾的,每增加一级,再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4)每增加一次抢劫犯罪行为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5)犯罪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数额每增加4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6)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情节之一的,增加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1)使用管制刀具等危险性工具抢劫的;(2)抢劫后为便于逃脱而使他人身体受到强制的;(3)预谋抢劫、流窜作案或者结伙抢劫的;(4)为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实施抢劫的;(5)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抢劫的;(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1)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2)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3)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实施抢劫的;(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抢劫犯罪属于暴力犯罪,法律要求抢劫过程中使用的暴力达到一定程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就容易造成被害人的人身伤亡。而关于此罪的最高刑,法律规定的死刑,同时还要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以上就是江苏省抢劫罪的量刑意见相关规定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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