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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能单方提出解除吗

杨* 甘肃-兰州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25.10.15 16:47:16 378人阅读

建设工程合同能单方提出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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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时,如承包人明确不履行主要义务、发包人提供材料不符标准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等,另一方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为解除合同做准备。
(二)若合同有约定解除条件,需关注条件是否成就,一旦成就应及时行使解除权。
(三)单方解除合同时,要以书面等可留痕的方式通知对方,确保通知有效送达。
(四)对方对解除有异议,若己方有充分理由,可积极应对对方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行为。
(五)解除合同后,对于未履行部分及时终止履行;已履行部分,根据情况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5-10-15 21:3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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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合同可单方解除,但要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
2.法定情形包括承包人不履行主义务、发包人提供材料不符标准致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等,此时另一方有权解除。
3.若合同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可依约解除。
4.单方解除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效力。
5.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等并索赔。

2025-10-15 19:5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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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单方解除,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解除时要通知对方,对方有异议可请求确认效力,解除后按情况处理后续事宜。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单方解除分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况。法定情形包括承包人不履行主要义务、发包人提供材料不符标准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等。若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也可依约解除。单方解除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可根据情况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索赔。在建设工程中遇到合同解除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处理。

2025-10-15 18:1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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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合同可单方解除,但要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法定情形包括承包人明确不履行主要义务、发包人提供材料不符标准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等,另一方有权解除;约定情形则是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一方可依约解除。
2.单方解除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效力。
3.解除合同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当事人可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建议: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明确约定解除条件和程序,避免日后纠纷。遇到法定解除情形时,及时固定证据并通知对方,确保解除行为合法有效。

2025-10-15 17:3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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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建设工程合同可单方解除,但要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法定情形涵盖承包人明确或用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等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等,此时另一方有解除权。
(2)若合同里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一方能依约解除。
(3)单方解除合同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4)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当事人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还可请求赔偿损失。

提醒:单方解除建设工程合同需严格符合条件并按程序操作,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15 17:14:2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如同其他合同的解除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也包括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对于协议解除,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又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应予准许。对于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情形。但这些规定过于原则,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来讲,合同的法定解除可以分别从发包人的解除权和承包人的解除权两个方面加以说明。1、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发包人可在四种情形下,行使合同解除权:(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2、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权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上述规定是解释《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权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具体适用情形,主要是从发包人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发包人享有合同解除权的角度进行了规定。上述解释没有就《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法定解除的其他情形进行规定。从审判实践上看,发包方在发包工程时处于优势地位,承包人为承揽工程竞争激烈;但随着合同履行,承包人进场施工后,发包人的优势地位也随之减弱。解除合同对双方来讲,损失都很大,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希望解除合同。解除不是合同履行的常态,应按照《合同法》规定,限制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而《合同法》关于法定解除的规定比较原则,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问题,应进一步明确解除权行使的具体情形,从而达到限制合同解除的目的。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现将该工程进行内部发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承包范围:  3、承包形式:  二、工程期限:年月日至月日,工期:  三、工程质量: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保证质量合格。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四、合同价款:乙方承担与施工相关的一切直接费和现场行政收费,承包价:按总价提取管理费%,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责任:乙方应按现行安全操作规定,采取严格  的安全防护措施,全体施工人员应参保,如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文明施工:乙方应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项工地管理制度,随时接受发包方、甲方、质检、监理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七、奖惩办法:  八、付款办法:按发包方付款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结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额带资完成该工程。  九、其它: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交纳工程保证金,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合同结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如果您对建设部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满意,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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