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让配偶担责,债权人需收集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如日常消费记录、生产经营合同、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条等。
(二)若配偶不想担责,要积极证明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可提供相关证人证言、资金流向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民间借贷中,若债务是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所借,属夫妻共同债务,即便配偶不知情也需担责,这是维持家庭生活之需。
2.若借贷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配偶一般不用担责,像一方私自借钱赌博等。
关键在于判断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等方面。
结论:
民间借贷中配偶不知情是否担责取决于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有共同意思表示,若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需担责,反之通常无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配偶不知情也需承担责任,因为此类借贷是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必要开支。而当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时,若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配偶一般不用承担责任,像一方私自借贷用于赌博等个人不合理开支的情况。因此,判断债务的用途和性质是确定配偶是否担责的关键。如果在民间借贷中遇到类似关于配偶责任承担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1.民间借贷中配偶不知情是否担责取决于债务性质。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属夫妻共同债务,即便配偶不知情也需担责,因这是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必要借贷。
2.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配偶通常无需担责,比如一方私自借贷用于赌博等不合理个人开支。
3.判断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有共同意思表示是关键。债权人应保留债务用途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夫妻双方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应加强沟通,明确债务性质和用途,避免不必要纠纷。
专业解答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夫妻共债则主要涵盖了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经事后确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若债务人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实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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