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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108万,如果退赃的话会判几年

王** 北京-东城区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10.14 13:42:01 302人阅读

诈骗108万,如果退赃的话会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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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108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按法律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判罚金或没收财产。但要是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还赃款,能从轻处罚。

2.在实际判案中,退赃是重要量刑情节。退赃说明嫌疑人有悔意,减少了被害人损失,降低了社会危害。

3.诈骗108万案中,若全额退赃,法院可能在法定量刑内低判,如判十年到十三年;部分退赃,从轻幅度小。最终量刑法院会结合自首等情节综合判定。

2025-10-14 19: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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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诈骗108万属数额特别巨大,通常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积极退赃可从轻处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诈骗108万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不过司法实践里,退赃是重要量刑情节。因为退赃体现犯罪嫌疑人悔罪,能减少被害人损失,降低社会危害性。若在诈骗108万案件中全部退赃,法院可能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低量刑,如判处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若部分退赃,从轻幅度相对较小。最终量刑还需结合自首、立功、坦白等其他情节,由法院综合判定。如果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14 19:0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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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108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通常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但积极退赃可从轻处罚。司法实践里,退赃是重要量刑情节,能体现犯罪嫌疑人悔罪,降低社会危害性。
2.若全部退赃,法院可能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低量刑,如判处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若部分退赃,从轻幅度相对较小。
3.最终量刑需结合自首、立功、坦白等其他情节,由法院综合判定。
建议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全部退赃,同时争取有自首、立功等表现,以获得更有利的量刑结果。并且应如实坦白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2025-10-14 17:1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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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诈骗108万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按照法律规定,基准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这体现了法律对严重诈骗行为的严厉惩处。
(2)退赃在司法量刑中意义重大。积极退赃能反映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降低被害人的损失以及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3)若诈骗108万后全部退赃,法院通常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低量刑,可能判处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若只是部分退赃,从轻的幅度会相对较小。
(4)最终的量刑并非只取决于退赃,还需结合自首、立功、坦白等其他情节,由法院进行综合判定。

提醒:
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虽可从轻处罚,但具体量刑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4 16:2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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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嫌疑人若涉及诈骗108万,应积极主动全部退赃,展现悔罪态度,争取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低量刑,可能被判处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
(二)若无法全部退赃,也要尽量部分退赃,虽从轻幅度相对小,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处罚。
(三)除退赃外,还可结合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进一步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025-10-14 14:40:3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奸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奸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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