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若有裁减人员需求,当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实际情况,认真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然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符合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法定情形,才可进行裁员。
(二)企业在裁员时要注意,不能裁减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法定情形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企业裁员有条件和程序要求。若裁减二十人以上,或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将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后可裁员。
2.可裁员情形包括:企业依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转产、技术革新或经营调整,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员;客观经济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
3.企业不得裁减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法定情形的人员。
结论:
企业裁员有条件限制和法定程序,符合特定情形并履行相关流程可裁员,但不得裁减法定情形人员。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等重大调整仍需裁减人员、客观经济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且裁减人员满足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企业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裁员。同时,企业不能裁减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法定情形的人员。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企业随意裁员。如果企业或劳动者在裁员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企业裁员需依法依规进行。在特定情形下,如企业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转产等重大调整以及客观经济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裁减人员达二十人以上或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企业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将裁减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后才可裁员。同时,企业不能裁减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法定情形的人员。
为确保合法裁员,企业应做到:
1.严格审查裁员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充分证据支撑。
2.完整履行提前说明、听取意见、报告方案等法定程序。
3.仔细排查员工状况,避免裁减法定不能裁减的人员。
法律分析:
(1)企业裁员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当需要裁减人员达到一定规模(二十人以上或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企业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且裁减人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可裁员的情形包括企业依照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转产等重大调整后仍需裁员,以及客观经济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
(3)企业存在禁止裁员的情况,如不得裁减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提醒:
企业裁员需严格依法进行,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职工遇到企业裁员情况,应了解自身权益,若认为企业裁员违法,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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