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有三种情况。一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二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涵盖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负债。三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也属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夫妻双方在借贷时,尽量共同签名,明确债务性质。
2.若一方事后追认债务,应采用书面形式,保留证据。
3.债权人在出借大额款项时,要注意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的证据。
法律分析:
(1)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体现了夫妻双方对债务的共同认可,这种情况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双方共同在借款合同上签字。
(2)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这是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运转而产生的,像支付日常的食品采购费用、孩子的学费等,此类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同样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可向任何一方要求全部偿还。
提醒:夫妻在处理债务问题时,要明确债务性质,尤其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时,需谨慎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明确债务性质。在涉及债务问题时,要先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比如看是否有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等。
(二)保留相关证据。若债权人主张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注意保留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的证据;债权人则要保留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证据。
(三)协商处理债务。当面临共同债务时,夫妻双方应积极协商,确定债务的分担方式,避免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双方共同认可的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两人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承认的债务。
2.婚姻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像衣食住行、孩子教育医疗费用等,也属于共同债务。
3.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日常开销的债务,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都同意,也算共同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夫妻要一起还钱。
结论: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且能被债权人证明的债务,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明确标准。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体现了夫妻双方对债务的共同认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正常运转。而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若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也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意味着债权人可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如果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房产证标明单独所有不一定是夫妻共有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己方的,归单独所有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没有那么容易。要是负债是因为双方都同意或者是为了共同生活、经营,那就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共同债务。不过,如果一方的负债超过了家庭的日常需要,而且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目的的,那这笔债务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专业解答父母去世后,子女从已故父母那里继承到的房地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获得的,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中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某个子女所有,那么它就是这个子女的个人财产。
专业解答关于婚前房产在婚后实现增值部分的属性问题,如果并未有任何特别的规则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的话,那么这部分资产应当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其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任何形式的投资收益都应视作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对于这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处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由当地法院依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来做出裁决。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因赌博而欠下的款项则并不构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因为赌博属于违法行为,由此产生的债务也属非法之债,该类债务并不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和承认,债权人有权拒绝予以偿还。同时,赌博本身亦是个人行为,因此此类债务无法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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