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女方有结束婚姻意愿但男方不同意时,法律赋予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此过程中,有关组织可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先调解,若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若男方不与情人分开,当有证据表明男方与情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可能触犯重婚罪。
(3)在离婚诉讼里,女方收集男方与情人交往的证据很关键。这些证据在财产分割上对女方有利,女方可要求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还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提醒:
收集男方与情人相关证据要合法合规。不同离婚案情有别,建议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一)女方想结束婚姻男方不同意,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等待法院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二)若有证据证明男方与情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追究男方重婚罪。
(三)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收集男方与情人交往证据,有助于在财产分割时让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还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女方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可向法院起诉。法律允许一方要求离婚时,通过组织调解或直接起诉解决。法院审理会先调解,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离。
2.若男方不与情人分开,有证据证明其与情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
3.离婚诉讼中,女方收集男方与情人交往证据,财产分割时对女方有利,可让男方少分或不分,还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结论:
女方想结束婚姻男方不同意,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男方与情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收集相关证据,在财产分割上更有利,还能主张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经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当男方不与情人分开,若有证据证明其与情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在离婚诉讼里,女方收集男方与情人交往的证据意义重大,根据法律规定,在财产分割时,可要求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女方还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若遇到复杂的婚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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