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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死亡事故多长时间出认定书

宋* 内蒙古-乌海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5.10.12 12:42:16 438人阅读

交通死亡事故多长时间出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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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发生后,若不涉及检验鉴定,应留意公安机关是否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认定书,若涉及逃逸,关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是否出具。
(二)若需要检验鉴定,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检验鉴定进度,确保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拿到认定书。
(三)了解检验鉴定期限,若超过三十日未完成,确认是否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且延长期限不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5-10-12 17:4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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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交通死亡事故,自现场调查起十日内出具认定书。

2.若有交通肇事逃逸情况,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3.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检验鉴定期限一般不超三十日,复杂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不超三十日,所以涉及检验鉴定时出具时间可能较长。具体时间依事故调查和检验鉴定进展而定。

2025-10-12 16:2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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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交通死亡事故认定书出具时间分情况,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肇事逃逸的在查获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检验鉴定常规不超三十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不超三十日。
法律解析: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不同情形下交通死亡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有明确规定。一般事故现场调查后十日内可完成认定,这能确保在较短时间内对事故责任作出初步判定。对于肇事逃逸事故,只有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才能进行认定,所以是查获后十日内制作。而涉及检验鉴定的事故,由于需要等待专业的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所以在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认定书。检验鉴定本身也有时间限制,通常不超三十日,特殊情况经上级部门批准可延长不超三十日,以保障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具体的出具时间会受事故调查和检验鉴定进展的影响。如果遇到交通死亡事故且对认定书出具时间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12 15:5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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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死亡事故认定书出具时间需依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涉及肇事逃逸的,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2.若需检验、鉴定,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制作。通常检验鉴定期限不超三十日,情况复杂经上级部门批准可延长,延长期不超三十日,所以涉及检验鉴定时出具时间可能较长。
3.解决措施和建议: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调查,提供准确信息。检验鉴定机构应高效开展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把控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事故认定书,保障当事人权益。

2025-10-12 15:3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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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正常情况,交通死亡事故认定书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这是在事故情况相对清晰,无需复杂检验鉴定程序时的时间规定。
(2)若存在交通肇事逃逸情形,需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逃逸情况增加了事故调查的难度和时间成本。
(3)当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时,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而检验鉴定期限一般不超三十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不超三十日,这意味着涉及检验鉴定的事故认定书出具时间会相应延长。

提醒:交通死亡事故处理复杂,不同情况认定书出具时间不同。若对认定书出具时间存疑或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0-12 14:22:1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申请人:受伤害职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申请人地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填表日期:年月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制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本人认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第()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本人自愿选择(□委托单位代签□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邮寄送达□委托邮寄给单位代收送达)作为本次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注:请在您选择的□内打√并摁手印。)用人单位意见:法定代表人签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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