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购房情况:若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个人出资,以防日后产生纠纷;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保存好共同还贷的记录,离婚分割时可作为证据。
(二)婚后购房情况: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注意保管好资金来源证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要留存父母出资的相关凭证,以便确定按份共有的份额;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让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最好有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房,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能分割。
3.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婚房,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都是共同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算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个人财产。
结论:
婚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多种情况,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为个人财产;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无论登记情况都是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是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财产性质与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相关。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其个人财产,因购房行为和产权登记在婚前完成,体现其个人意愿和资金投入。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因婚后夫妻共同参与了房屋的资金投入。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体现夫妻共同的经济贡献,所以是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份共有,反映了双方家庭的出资情况。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赠与,是对自己子女的财产支持。如果对婚房财产性质及分割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婚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房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可分割;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分割。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婚房,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婚前购房,出资方应保留好付款凭证等证据,明确房产归属。
2.婚后购房,夫妻可签订财产协议,明确房产产权归属。
3.涉及父母出资的,各方最好签订书面协议,避免日后纠纷。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婚房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分割权,因为这是基于购房时间在婚前且资金来源为一方个人,房产登记也明确为个人所有。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考虑到婚后双方共同承担了房贷偿还,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是双方共同投入的结果。
(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婚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资金购置。
(4)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明确了各方父母出资对应的权益。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
提醒:
判断婚房归属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处理方式不同,建议遇到相关问题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没有那么容易。要是负债是因为双方都同意或者是为了共同生活、经营,那就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共同债务。不过,如果一方的负债超过了家庭的日常需要,而且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目的的,那这笔债务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专业解答关于婚前房产在婚后实现增值部分的属性问题,如果并未有任何特别的规则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的话,那么这部分资产应当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其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任何形式的投资收益都应视作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对于这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处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由当地法院依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来做出裁决。
专业解答此种情况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其应视为一方当事人之个人资产。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存在以夫妻共同收入进行还贷的情形,则共同偿还的款项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可依法予以分割处置。实践中,婚姻登记中的一方当事人在婚前签署了不动产购买合同,并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以及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专业解答夫妻在婚姻期间,一方隐藏债务是否构成共同债务的考量因素关于丈夫借款妻子毫不知情的情况,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其并不属于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的债务范畴;然而,如果债权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实此项债务实际上是由男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团体生活所需而负担的,那么这笔债务便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再婚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在再婚之前所购买的房地产,除非双方事先就此达成特殊协议并提交申请进行公正,否则不被认定为属于共有的财物。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无论多么长久的婚姻关系,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自动将一方的个人全部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另行签订了特别的协议,那么这部分财产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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