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被继承人未留遗嘱时,配偶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应遵循原则上份额均等的方式分配。
(二)若有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要给予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
(四)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五)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遗产分配也可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2.被继承人没留遗嘱时,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
3.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应受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
4.有能力扶养却不尽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5.继承人协商一致,遗产分配也可不均等。
结论:
配偶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留遗嘱时,共同继承遗产,原则上份额均等,但存在多种特殊分配情况,且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和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时,他们有平等的权利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各继承人继承份额相同。然而,法律也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如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在分配遗产时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同时,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遗产分配也可以不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情况往往较为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细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配偶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留遗嘱时,平等享有继承权,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这是保障继承人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原则的体现。
2.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照顾,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多分,可鼓励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是对不履行义务行为的约束。
3.解决措施和建议:继承人之间应秉持公平、和睦的态度协商遗产分配。若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法律分析:
(1)配偶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留遗嘱时,共同参与遗产继承,且原则上继承份额均等。这保障了继承人的基本权益,体现了公平性。
(2)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是对其付出的一种认可和鼓励。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分或者少分遗产,是对这种不履行义务行为的一种约束。
(5)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遗产,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
提醒:在处理遗产继承时,应遵循法律规定,同时考虑各方实际情况。若对遗产分配有争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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