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没有误工费赔偿。误工费是赔受伤者收入减少的钱,人死亡就不存在误工损失了。
2.死亡案件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二十年,60岁以上每长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五年。
3.丧葬费按受诉法院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算六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情况,按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算。
结论:
不存在死亡误工费赔偿,死亡案件涉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
法律解析:
误工费是对受害人因伤致使收入减少的赔偿费用,在死亡情形下,不存在误工损失,所以不存在死亡误工费赔偿。死亡案件的赔偿项目中,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通常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如果大家在死亡赔偿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不存在死亡误工费赔偿,因为误工费是针对受害人因伤致使收入减少的补偿,死亡情况下不存在误工损失。
死亡案件涉及的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者,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建议相关当事人在处理死亡赔偿案件时,详细了解各项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确保赔偿合理合法。同时,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不存在死亡误工费赔偿,因为误工费是针对受害人因伤致使收入减少给予的赔偿,死亡情况下不存在误工损失。
(2)死亡案件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通常按二十年计,但六十周岁以上者,年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3)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提醒:
死亡赔偿计算复杂,各地标准有差异,具体赔偿因案情不同而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死亡案件无误工费赔偿,赔偿围绕死亡相关项目。家属应清晰认识到死亡情形下不存在误工损失赔偿,重点关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
(二)计算死亡赔偿金要依据年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一般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准确核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合理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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