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夫妻债务认定关键在于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是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为准确认定债务性质,主张共同债务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确定债务性质后,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建议如下:
1.夫妻双方在借贷时尽量共同签名,避免事后争议。
2.债权人出借款项时,明确债务用途并保留相关证据。
3.当对债务性质有争议时,及时收集有力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明确标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比如家庭日常购物、子女教育等费用产生的债务。
(2)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当对债务性质有争议时,主张为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
(4)债务性质确定后,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提醒: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确认债务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若有则为共同债务。
(二)判断债务是否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若是也属于共同债务。
(三)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一般不算共同债务。
(四)当对债务性质有争议时,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离婚前认定夫妻债务,要先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借的债,算共同债务。
2.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意思的除外。
3.对债务性质有争议,主张是共同债务的一方要举证。确定性质后,共同债务共同还,个人债务个人担。
结论:
离婚前夫妻债务需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个人承担,有争议时主张共同债务方举证。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在债务性质有争议时,主张是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确定好债务性质后,共同债务由夫妻一起偿还,个人债务则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如果在离婚债务认定及处理方面遇到问题,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